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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军事经济学院(武汉)度文职人员招聘的通知

2012-11-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军事经济学院(武汉)度文职人员招聘的通知

  军事经济学院是培养军队后勤建设人才的高等军事学府,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学院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优秀人才科研工作站、2个博士点、8个硕士点。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军队重点学科,5个全军性学术研究中心,设有《军事经济研究》等6种学术刊物。学院本部位于武汉硚口区古田二路;襄阳士官学校位于襄阳七里河路。学院2013年度拟招聘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教学等工作。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政治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现实表现好,没有参加“******”等非法组织。具体要求,参照征兵的政审条件和有关办法执行。

  (二)学历要求。学院本部拟聘对象必须具有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襄阳士官学校应聘到教学岗位的必须具有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他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本(高考第一批次录取本科)以上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成人自学、函授、委培等方式取得的学历不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学历范围内。

  (三)年龄要求。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

  (四)身体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院校、学历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主要通过现场报名进行。10—11月,学院将在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招聘,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各高校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外地的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简历》、《应聘申请表》(附后)。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及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1、身份证、学生证或在职人员工作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教育部网站上下载的学历证书验证书;

  3、《军事经济学院应聘文职人员申请表》(见附表);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本人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我院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三)综合测评。2013年3月,对初审和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综合技能和心理素质测试。

  (四)政审体检。对综合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

  (五)订立聘用合同。经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

  三、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在明确相应职责、条件和待遇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通过订立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并依据合同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文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军队服务津贴、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津贴。院本部应聘到高教初级岗位的文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月工资约为3900元,博士研究生约为4900元(“五险一金”除外)。

  (二)住房。文职人员购买自有住房,按照标准属地化、分配货币化、供应社会化的方式组织保障,在学院工作期间提供廉租房和集体宿舍。购买当地经济适用房及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时,按照军队人员住房社会化有关规定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办理。文职人员按规定享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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