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试讲和面试
应聘教师职位要参加试讲,应聘非教师职位要参加面试。试讲和面试评委由学院确定。
1. 试讲要求用板书(应聘计算机教师除外);
2. 试讲范围主要从应聘人的基本素质、知识水平、授课能力和教学效果几方面进行考量。
3. 试讲内容由学院指定本专业教师出题,整个出题和印制过程实行封闭管理。每个职位出两套试讲题,由试讲评审组组长现场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试讲内容,应聘同一职位人员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和试讲时间相同。
4. 试讲时间为20分钟。
5. 试讲和面试顺序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首先按招聘职位随机抽取分组顺序号,然后应聘同一职位人员随机抽取各自的试讲和面试顺序号。
6. 试讲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评审组成员按试讲和面试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作为 应聘人的试讲面试成绩。
7. 试讲和面试纪律要求
评委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应聘人,如出现违纪现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 试讲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纪委、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重点对应聘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选
按笔试、试讲和面试成绩权重比4:6计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并结合考核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八、体检
被确定的拟聘人选由学院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
九、公示拟聘人选
体检合格者,在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一周。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纪委反映,电话0417-7020651.
十、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确定的拟聘人员与学院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按学院现行人事代理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招聘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