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技能证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广西民族高中和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于报名结束后注意查询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考试
除符合免笔试或直接考核的条件人员之外,其余应聘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范围和内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即日起注意广西民族高中和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上的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经报请自治区民委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开考。
(1)命题与评卷: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命题和评卷。
(2)笔试形式及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3)笔试内容和成绩:笔试内容是教育理论知识和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共100分,其中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理论知识占15分,相应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占85分);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自治区民委网站、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
(4)笔试日期:请留意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告。
(5)测试地点: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6)特别说明: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经自治区民委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可以直接进入面试,不需参加笔试。
2、面试(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某一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报经自治区民委同意,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进入面试程序。
(1)面试内容:应聘人员试讲高中(或中专)学科内容。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考评。
(2)面试顺序和成绩:应试人员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2分钟左右。每组评委为9人,由用人单位、 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每组的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评委的三分之一。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 中7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个人的面试成绩。
(3)面试地点: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具体时间请留意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民委网站,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综合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不含直接进入考核的人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考核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考核、聘用)。
综合考核以访谈、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申报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