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科目一考试,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准考证》,并携带身份证等证件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科目一考试时间为12月3日至5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和准考证。
科目一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报名网站公布。
1、按科目一考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科目二、三的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直接进入科目二、三考试)。参加科目二、三考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将在学院网站和报名系统公布。学校公开招聘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本人宣布面试成绩。
2、按科目二考试占40%、科目三考试占60%计入考试总成绩。
3、原则上按公告岗位所需人数的1:3进行公开招聘,但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应聘或紧缺专业(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铁道机车车辆/高速动车组驾驶与维修专业、铁道工程专业、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交通控制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四)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且考试总分数必须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的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有必要时赴其原单位或档案所在地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拟聘人员。
(七)公示
在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四、岗位薪酬与相关待遇
待遇按广州市属事业单位及学院规定执行。
五、招聘组织
1.学院根据《关于成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的通知》(广铁职院发〔2011〕66号)文件精神开展本次招聘工作。
2.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
3.根据本次招聘岗位从评委专家库中抽取各类别评委。
六、工作要求
纪律与监督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