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应聘教师岗位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自选与应聘专业岗位相符的课程,作15分钟左右的试讲,试讲结束后进行8分钟左右答辩,面试评委小组专家根据所应聘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需要向应聘者提出问题。面试过程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等,面试评委小组专家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每位评委必须在评分表签名处签名,否则评分表作废。应聘者面试最后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分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试讲成绩。
(2)应聘非教师岗位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由面试评委小组专家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提问,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每位评委必须在评分表签名处签名,否则评分表作废。应聘者面试最后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分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 面试成绩×9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低于80分不予录取。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等。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5、考试地点: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
四、体检
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通过到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走访或调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考察。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上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名单,并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