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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师范学院高校教师招聘的通知(三)

2012-11-20  来自于:课评集

  4、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新进教师须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其中教授、副教授和博士享有事业编制,硕士及以下学历的录聘人员不享受事业编制,全部按照人事代理制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更高层次的特殊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应聘教师岗位的,原则上要求教授45岁以下,副教授40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硕士28岁以下。

  (三)科研要求

  应聘教师岗位的优秀硕士,必须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1篇以上。

  (四)外语能力

  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时需加试英语口语和听力。

  (五)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

  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联系人:吴老师

  湖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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