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级学科带头人
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是指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1、给予一次性人才引进费5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四)紧缺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给予人才引进费5-15万元,其具体金额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3、科研启动经费
(1)引进的紧缺专业的教授、博士及特别优秀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理科:2万元
文科:1万元
(2)管理办法: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