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学科;技能测试内容为实践操作;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性知识。
初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确定面试有关安排后另行在网上通知。
3、面试
面试形式为答辩,一般考查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教学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rsc.zjtie.edu.cn,“招贤纳士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mi.com,“人才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物产集团(人力资源部):8705460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66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28020(人事处戴老师、程老师)
E-mail:zp8022@163.com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