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杭州市教育局所属单位11月直接考核招聘95名教师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第十四中学等11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95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11家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即公办教师)。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教育局所属单位2012年11月份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12、2013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2012、2013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年龄要求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6.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二)夫妻分居;(三)随军调动。
7.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至24日(8:30-11:00;13:30-16:30)。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和体检
本次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和体检工作在12月7日前完成。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13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2、2013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87063751.
杭州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