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青岛)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的通知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地处气候宜人、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青岛,隶属山东省商务厅(原“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已有40多年办学历史。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北校区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中崂路967号。
学院现设国际贸易系、经济管理系、商务外语系、信息管理系、公共外语部、综合基础部等6个教学系部。开设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涉外会计等22个专业。专业设置以外经贸特色为基础,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所有专业均把扎实的外语能力和实用的外经贸知识作为必须掌握的内容。
学院现有教职工近400名,其中专任教师超过75%,教授13名、副教授63名,同时还从专业公司和有关院校聘请了大批专家教授与“双师型”教师来校任教。学院外语师资力量雄厚,有7名教师先后在欧盟接受同声传译培训。在2008年的奥帆赛和残奥帆赛中,我院有两位外语教师分别担任了奥帆委中心办公室领导口译员和语言服务助理;2010年我院教师在首届全国大学英语教学大赛中获特等奖。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其他条件,其中专业以最高学位为准(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