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岗位
其他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由学院统一组织应聘人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和教育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由学院另行通知。
(2)面试
各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面试,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学校职工同等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532)87690030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中崂路967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266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商务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