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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艺术学院(南宁)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11-20  来自于:课评集

  六、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西人才网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程序等。

  (二)报名方法

  1.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只可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3.应聘者需提交《广西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意见(应届生提供)、职称证(有职称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近3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

  4.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22;

  3.联系人:章老师、梁老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须知、考核时间、地点等在我院网站首页和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考试

  1.笔试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开考比例: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按照不少于1:3比例开考。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方能开考。

  (3)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4)参加笔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于单位网站或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方能开考。

  (2)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包括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及当场提问。

  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4:6计分。

  (七)体检、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

  广西艺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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