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11月19 日11:00-11月22 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11月27 日-30 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后果自负。
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11月23日(8:30-11:30;14:00-17: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机关办公大楼二楼206房间,文化北路001号)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笔试中下列人员享受加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 3年内(指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报考的,以及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莱发[2011]20号)文件规定,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第二、三年报考的,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区属及以下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1月26 日- 27日(8:30-11:30;14:00-17: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机关办公大楼二楼206房间,文化北路001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审核完成后,按程序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其中,学历层次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说课)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说课)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退役大学生还要提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应聘人诚信承诺事项,并在上面签名。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在资格审查期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说课)。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按性质分为综合、教师和卫生三类。应聘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应聘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应聘卫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按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所报岗位必考科目的考试,其取得的笔试成绩方可有效。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说课)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同类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不含加分)最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