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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遵义市遵义县教育局招聘113名教师的通知

2012-11-2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遵义市遵义县教育局招聘113名教师的通知

  贵州省遵义县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简章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编委办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黔教毕发〔2011〕409号)精神,做好遵义县2013年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岗位编制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范围:贵州省生源,2009年高考录取时,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贵州省免费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二)就业岗位和编制:教育系统在2013年各校申报免费师范生编制计划113名,其中,遵义县第一中学30名、遵义县第二中学14名、遵义县第三中学28名、遵义县第四中学17名、遵义县第七中学18名、遵义县职业技术学校2名、遵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名、遵义县机关幼儿园2名,具体学科计划见下表。

  2013年遵义市遵义县教育局招聘113名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遵义县2013年免费师范生的招聘时间段域为2012年11月14日到2013年4月30日,其间,将由遵义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选择1-2所师范大学召开免费师范生就业供需见面会,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免费师范生双选会,宣传遵义县免费师范生招聘政策,发放宣传资料。

  (二)集中招聘及协议签订安排。

  1.时间及地点。集中招聘时间:2012年12月8日,招聘地点:遵义县第一中学。

  2.集中招聘。在遵义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县一中集中组织全县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相关学校派人员配合参与招聘工作。

  3.协议签订。全县各招聘学校统一在县一中对免费师范生进行双向选择,签订聘用协议。将签订协议的免费师范生报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公室和县教育科技局同意后,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4.未参加遵义县集中招聘的2013年免费师范生,自行联系学校,适时招聘签约。

  (三)招聘在遵义县第一中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安排10人到遵义县第四中学、遵义县第七中学支教二年,工资由原单位负责办理,其他福利由任教单位负责。招聘到县教育科技局2名幼儿教师,负责全县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其人事关系挂在县职校,前2 年在县机关幼儿园工作,学习了解幼儿教育工作。

  (四)愿意到遵义县五中、六中、八中、鸭溪中学和团溪中学就业的免费师范生,不受学科和岗位限制,由考生自行与学校联系协议签定事宜。遵义县籍免费师范生愿意回本县工作的,必须在2013年7月5日前回本县报到,未联系到学校的可安排在本县教师紧缺的中学任教。

  (五)凡到遵义县就业的免费师范生,必须在2013年7月5日前持报到证到遵义县教育科技局报到,同时安排体检。大学生档案邮寄地址:贵州省遵义县教育和科学枝术局,邮编563100.联系电话:

  遵义县教育科技局 0852-7221762

  遵义县第一中学0825-7250160 、7250168

  遵义县第二中学0852-7881034、7881415

  遵义县第三中学0852-7223081、7222303

  遵义县第四中学0852-722273、13035527999

  遵义县第七中学0852-7302050 周老师13984213180

  遵义县职业技术学校0852-7305600

  遵义县机关幼儿园0852-7222558

  三、协议要求

  (一)协议中,免费师范生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十年,在十年服务期内由县教育科技局根据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二)免费师范生在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但可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任教学校要为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给予支持。

  (三)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对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协议的,按《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编委办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黔教毕发〔2011〕409号)的规定,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退还的费用通过教育部门上缴本县财政。

  遵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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