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后待遇
(一)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在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纪检监察室和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考核、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调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准透漏与考核内容相关的各类信息,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三)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七、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截止11月25日
(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59—2090084;13834965666
电子邮箱:ycxyrsc@sina.com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运城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