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综合素质、解决教育教学问题能力及求职意愿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各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入围体检及考察对象,同时确定各学科拟递补人选1名(鉴于应届毕业生特殊性),在现场和香洲教育网上公布其人员名单。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面试后未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中选择,根据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每学科确定1名最高分者(出现同分时,取笔试分数高者)为拟递补人员,其他人员不作为拟递补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2月20日,详见《面试通知》。
【注】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②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现场不签约的,可在现场按面试成绩予以递补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
(五)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及考察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公示、体检或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拟递补人员暂不签订《就业协议书》。递补工作在2012年7月7日-7月10日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7、2611503(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珠海市是珠江三角洲南端的一个重要城市,在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珠海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珠海是中国的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珠海从昔日一个经济落后的边陲小县,一跃成为新型花园城市。有关珠海简介请上网浏览珠海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hai.gov.cn/)、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和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
珠海市香洲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