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或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以新闻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以上办法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乡镇小学教师岗位依最终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行选择聘用学校,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 纪律监督等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主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本方案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66-6023519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6024948
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