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关于招聘教师的通知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教职工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常教发〔2005〕12号)精神,现就2012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新教师
1.招聘对象。已申请教师资格的2012年及2011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但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属常州生源的毕业生,非常州生源毕业生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家“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免于笔试。
2. 招聘条件。(1)学历、学位:高中、职校、电大招聘的新教师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初中招聘的新教师中原则上须有4%的硕士研究生,其余须有本科 学历、学位;到特殊学校任教的特教专业的需专科以上学历(非特教专业必须具备本科学历、学位);(2)需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或省一级)证书和大学英语四 级证书(英语专业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3)大学或读研时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奖学金;(4)大学或读研期间,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获得过表彰奖励;(5)身心健康,适合从事教师职业。
(二)在职教师
1.招聘对象。拟进入局属学校的优秀在职教师。
2.招聘条件。符合学校招聘简章中公布的相应条件。
(三)特聘教师
1.招聘对象。高校优秀毕业生及职业学校急需的优秀专业教师。不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笔试。
2.招聘条件。符合特聘教师招聘简章中公布的条件。
二、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审批需求
各校根据局人事处审核的师资需求,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见附件一),制定相应对象招聘简章,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
(二)新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于2012年 2月,面向社会发布新教师招考公告和各校招聘新教师具体需求和简章。
2.报名。具体要求见新教师招考公告。
3.统一笔试。 2012年3月18日上午8:30—11:00(音、体、美学科8:00-9:30)。笔试主要围绕教师职业倾向、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 行考核(音、体、美学科增加专业技能考试,上午9:40开始抽签)。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音、体、美学科笔试 成绩占30%,专业技能成绩占70%)由市教育局按学科需求数的1:3划定面试资格线,在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达线考生名单。按1:3划定 的资格线若分数较低的,市教育局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职业倾向测试成绩作为参考。
4.报名应聘。达到统一笔试面试资格线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各校招聘简章报名应聘。各校招聘简章的审核时间为3月20日前,发布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6日。
5.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网上审核应聘对象是否是市教育局公布的达线考生,同时,是否有市教育局盖章的同意面试的成绩单,如都符合,则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二),经招聘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参加面试。
6.面试考核。(1)相关学校统一时间面试。①电大、刘高职、旅游商贸高职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②省常中、市一中、北郊(高中),统一于2012年 4月8日上午8:00开始面试;③市二中、市三中、田中(高中)统一于2012年4月14日上午8:00开始面试;④勤业中学、朝阳中学、同济中学、实验 初中、二十四中、市北实验中学、清潭中学统一于2012年4月15日上午8:00开始面试;⑤花园中学、丽华中学、民族中学、聋哑学校、田中(分校)统一于2012年4月21日上午8:00开始面试。(2)学校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不少于三题,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评委至少5人,每人填写面试评分表(见附件三),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的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其得分保留 2位小数。面试时,设记分员1人,计时员1人,监督员1人。要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知单(见附件四)要当场反馈给被面试人员。根据笔 试、面试成绩确定进入听课评议阶段人选,并填写所有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五)于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发邮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电子邮箱:jyjwjq@czedu.gov.cn
7.听课评议。各校每个学科、每个职位综合成绩(文化课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65%;音、体、美学科按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30%、面试成绩50%)的前三名(引进在职教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少于3名)进入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程序。参加课堂能力考核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六)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考核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本校3人,外校2人。考核小组不得对教师课堂试讲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每位考核人员须填写 《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七)并签名。应聘人员课堂考核成绩必须按照去掉5名评委打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余下3名评委打分的均分计 算,得分保留2位小数,成绩填写在《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八)中。各校须在课堂考核当天或第二天把参加课堂考核人员成绩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