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于2011年5月26日在潜山县政府(http://www.qsx.gov.cn)、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qsrs.cn)等网站上公布。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2011年5月28日18∶00前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笔试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11年5月30日-31日工作时间内凭交费收据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
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安排制卷、统一组织考试。人社、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1、笔试时间2011年6月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
(1)教育系统招聘笔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学、心理学。
专业课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小学综合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各占一半。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课10分,专业课90分(小学综合学科语文、数学各45分)。
(2)卫生系统招聘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财务相关法律、法规。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10分,专业课90分。
(3)人社、审计、财政、招标系统招聘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和写作。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
具体见《2011年潜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资格复审
各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存根》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招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