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的一项:
1.受到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等。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二等奖。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1年8月8日至8月9日。
地址:合肥市胜利路88号(新站区管委会四楼社会事业局教育处)
应聘人员持本人简介、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学科带头人聘书、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公开出版的著作及用稿通知等及《新站区2011年选聘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证书清单》一式两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到新站管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规定缴纳面试报名费。缴费结束后,选聘岗位人数与已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选聘名额。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为8月10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自动放弃改报的报考者,将在报名结束后退回面试报名费。
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新站区劳动人事局网站上公示5天。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占2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新站区劳动人事局网站上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由区劳动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新站区劳动人事局网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手续和待遇
1、本次选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聘用学校与其签订合同。首聘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2、选聘教师不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3、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五、其它事项
1、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4231812(新站试验区劳动人事局)
0551-4227855(新站试验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