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区劳动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新站区劳动人事局网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手续、待遇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聘用学校与其签订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首聘期为三年,试用期或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新进教师不入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3、教师聘用后,个人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六、其它事项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4227855(新站区社会事业局)
0551-4231812(新站区劳动人事局)
新站区201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简章
为适应新站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现就选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聘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10名,按学科分类如下:
初中教师2名:语文1名、数学1名。
小学教师8名: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2名。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二)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并在学校教学岗位。
(三)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条件。
(四)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