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面试采用综合能力(语言表达、组织应变、举止仪表、幼师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和基本技能测试(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的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相关政策,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幼师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考核及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核或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或体检对象。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除规定情形外,所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三、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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