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招聘158名教师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12年相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158名(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2年相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对象
(一)相城区生源或户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本地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的2011-2012年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相城区生源或户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本地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的2010年及以前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限报部分紧缺学科岗位;2010年及以前的师范类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限报幼儿教师岗位(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报考中学、小学学段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学段的,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星期二)9:0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2年相城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2份(加贴照片),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2年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验证。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一份交“验证处”,另一份交资格初审处登记备案。
《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szxcedu.gov.cn)、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cldbz.gov.cn)(下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