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并在笔试前进行公示。
2、报名时间: 2012年1 月30日至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4、报名费:每人100元。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 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报名收据领取)。
6、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毕业证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②户口簿(2011年12月31日以前迁入兴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④一寸免冠近期白底彩照3张。
2、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及县级计生局长签字并加盖县计生局公章。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兴仁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和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1、报考小学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职位的,采取笔试和术科考试的方式进行。
2、报考其他职位的,只进行笔试。
3、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
1、报考小学语文(002)、数学(003)、英语(004)学科职位的,考初中及以上学科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报考小学音乐(005)、体育(006)、美术(007)学科职位的,考中专及以上专业知识,笔试分值70分,术科分值30分,总分100分。
2、报考学前教育教师(001)职位的,考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分值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