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上招录考试,二本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研究生学历加10分(两种加分不重复计分),参加其他学段考试的中小学见习岗位的教师加2分。加分部分计入笔试成绩(折合笔试成绩60%后计入)。
5、在龙南县中小学校担任见习岗位,现在仍在岗的见习教师报考农村小学教师的考试后,未入围者还可继续参加专门为见习岗位教师设置的招录农村小学教师的考试,按招录农村小学教师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6、招聘2012年教育系统大学毕业生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在录用完报考农村小学教师语文、数学及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后,龙南籍考生按所报岗位招聘职数笔试成绩排名的1:1.5确定参加体检人数,体检合格即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聘用,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取前40名,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取前20名,并签订见习聘用协议。
7、资格审查。县公开招录(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初审定于报名前,资格审查从始到终,最后录用资格审查为7月20日止。
8、统一体检。凡入围的人员都必须体检,体检标准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费用由医院统一按规定收取。凡对体检有异议者,接体检报告七天内须向招录(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一次,二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接受复检。
六、有关要求
1、因招录单位与考生实行双向选择,造成近几年招录考试入围考生放弃录用,难以完成招录计划,今年按170名签约,农村初中各招录学科各增加1名签约名额,共计10名,学前教育增加10名签约名额,共增加20名进行签约。
2、如招录职数内有弃权人员,则按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3、招聘2012年教育系统的大学毕业生见习岗位教师,单列招录职数,以次年8月底在岗的大学生见习岗位的实际人数50%的比例为招录职数。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参加2013年龙南县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入围参加面试者,可直接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可择优录用。
七、聘期及待遇
1、招录教师的聘期: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期满,根据表现情况给予转正定职定级或辞退。
2、招录教师的待遇:录用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3、见习岗位:招聘2012年教育系统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统一安排在杨村镇等农村小学任教,试用期一年,见习岗位教师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文件的标准执行。201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