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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赣州市宁都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三)

2012-11-16  来自于:课评集

  (四)录用程序和方法

  1.确定初录用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确定初录用名单。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硕士研究生和省部属师范重点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及外县工作的在编教师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未录满时,指标数调整到该学科公开招聘指标上。

  在录用过程中,如拟确定初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①第一学历高;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高;③毕业时间长。

  2. 公布初录用名单。2012年4月1日下午公布初录用名单,并公示7天。

  3.政审、体检。对确定的初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4.录用。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于2012年4月10日至4月12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并与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在7月20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所造成的缺额分学科依照总分成绩排序顺延录用,但顺延录用人员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20分,否则不予递补。

  5.录用人员分配。录聘到初中中学任教的一律安排到农村初中任教;录聘到农村小学任教的毕业生一律定向安排在乡镇农村小学任教,录用者根据县教育局用人计划按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优先原则自主选择服务乡镇学校,并签订服务协议,在学校服务满五年以上才能提出辞聘或转聘(即调动工作)。

  6.录聘者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列入编制管理。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宁都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瑞华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陈申祥  县政府副县长任

  成  员:钟  刚  县委督查室主任

  黄连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松茂  县监察局局长

  揭晓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罗玉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家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荣  县编委办主任

  刘晓群  县财政局副局长

  彭玉贵  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由彭玉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栋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纪检监察、人保、教育等部门抽调组成。

  五、本方案解释权为宁都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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