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时保留两位小数。
㈠、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以及教育法律法规等。
㈡、面试
面试内容为所代课专业学科,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六、时间安排
㈠、2012年1月6日到1月8日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㈡、2012年1月13日组织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市五中。
㈢、2012年1月15日组织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地点设在五中。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每个环节结束后予以公示。
㈣、笔试、面试安排原则上按上述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加分办法
1、已在开发区区属学校临时聘用的代课教师(以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时间为准),按每满1年加计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2、被授予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的加2分;被授予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加1分(以正式文件为准)。
3、获市级优质课奖励的加1分,获区级优质课奖励的加0.5分。
加分计入笔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工作考核小组集中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录用,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十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十堰经济开发区监察局
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