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14日8:30——15: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2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 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⑧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3.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 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和⑤个人简历,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4.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①身份证、②国(境)外学位证书、③户籍证明、④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 证明、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件)和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外,另须出示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 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 聘用的相关手续。
5.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6.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7.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 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 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根据各科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 面试(按占比70%计)。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2年2月10日(周五)9:00-16:00到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劳动路35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为2月1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学科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3.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