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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招募赴泰国汉语教师通知(二)

2012-11-16  来自于:课评集

  六、派出

  派出时间及任期:2012年4月至9月,任期1至3年;

  七、待遇

  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八、奖惩措施

  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志愿者,出国期间档案可留存原学校,回国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就业;派出前为在职人员的志愿者,原单位应保留其公职、基本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对于已考取研究生的志愿者,有关院校应保留其学籍。各推荐单位需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并根据学校实际,参照国家有关志愿者激励政策,为派出志愿者制定激励性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九、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作好选拔工作。请以学校为单位,将填写好的2012年志愿者候选人推荐名单(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名单格式见附件1)、《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电子版,文件名请命名为候选人姓名,见附件2、3)、《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见附件4,“派出单位承诺”一栏需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以及加盖校级公章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等(一式2份)于2012年1月1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邮箱:shengp87@163.com)报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晟;陈静;王涛

  电话:0871-5147212

  传真:0871-514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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