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时间
考核(笔试、面试)、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
七、体检
由州级各主管部门、各县市负责组织拟聘用毕业生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主管部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聘用协议签订情况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
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州级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提出招聘意见,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毕业生持人社部门出具的报到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部门报到。
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有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2012年度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一)毕业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相关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州政府公众信息网、大理人事人才网、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登载查询。
大理州政府公众信息网址:www.dali.gov.cn
大理人事人才网址:www.dlrs.gov.cn.
大理州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址: www.yndlhrss.gov.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主管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72-2428012(中共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
特此公告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