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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招聘1名特殊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5  来自于:课评集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内容为与特殊教育相关的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招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普陀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由普陀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普陀区特殊教育教学点工作。

  3.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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