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公布
笔试、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在考试当日随即公布,考试总成绩将在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网和重庆市万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所有拟聘人员名单,若有空缺岗位需调剂补聘的相关信息届时也一并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的顺序:
1、万州籍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审定后,直接确定为拟聘人员。
2、本科层次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依次确定拟聘人员。若被确定为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者,可依总成绩高低依次补聘。
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毕业学校的录取批次、学生干部级别(以证书为准)、表彰级别(以证书为准)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上述情形均无法确定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通过结构化面试打分确定。
七、签订聘用协议
确定的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于1月7日现场和江南中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凡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以及在高校读书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
拟聘人员于2012年7月31日前到江南中学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万州江南中学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用人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和万州江南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江南新区管委会会同江南中学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万州江南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