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诸暨市教育局中小学各科教师招聘的通知
诸暨市教育局文件
诸教〔2011〕142号
诸暨市教育局2012年新教师招聘实施办法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意见精神,我市2012年新教师招聘继续实行公开招考。为保证招考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完善竞争上岗、按需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选用机制,不断提高师源质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师资素质,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考对象
1.2012年诸暨籍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
2.2011年未被录用的当年诸暨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和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学历毕业生。
3.2012年浙江籍生源全日制本科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学历以上对应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4.2012年诸暨籍生源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学历对应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有本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毕业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时间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其先申请应聘,但录用后须在见习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考岗位
幼儿园:学前教育。
小 学:小学教育。
小学和中学共用岗位: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心理辅导(教育学)、财会。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
非师范类考生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必须一致;师范类考生报考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个别专业没有设置岗位的,允许报考相近专业,如物理、化学、生物等专业的毕业生允许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等等专业的毕业生允许报考社会岗位。各学科岗位招考数量将于2012年1月10日左右,在诸暨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