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普洱市转聘特设岗位教师132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我市于2008年在5个县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
根据云教人〔2006〕28号和云教人〔2009〕44号文件“三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任教的特设岗位教师,经州(市)人事部门批准可纳入国家正式在编职工管理”的规定,经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我市2008年在景东县、镇沅县、江城县、西盟县和孟连县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132人按照规定转聘为在编教师。目前,审批聘用工作已顺利完成。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