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726070-810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723255
天津市天津中学
2012年4月
2012年天津市天津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信息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科专业 | 学历 | 学位 | 知识要求 | 能力要求 | 身体条件 | 性格要求 | 任职资格 | ||||
1 | 数学教师 | 1人 | 数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具有深厚的学科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 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 | 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 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合作倾向及团队意识 | 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 | 同等条件下,省(市)级重点中学、党员、学生干部、具有奥赛培训能力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
2 | 语文教师 | 1人 | 中文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3 | 历史教师 | 1人 | 历史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4 | 地理教师 | 1人 | 地理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5 | 心理教师 | 1人 | 心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6 | 生物教师 | 1人 | 生物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