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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教育委员会招聘293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4  来自于:课评集

  六、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上午。

  具体安排为:

  公共科目:8:30~10:00

  专业科目:10:30~12:00

  公共科目考试由市教委统一命题,专业科目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自行命题。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6月2日公布,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考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具体日期及方式见各招考单位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 面试成绩×50%。

  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

  五、考察与体检

  各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总成绩排序结果,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被考察人员按照招考单位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2周。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依据用人部门意见,以考察结果作为录取依据,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相关事宜按招考单位要求执行。

  六、录取办法

  各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考生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各招考单位等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83215127

  七、办理手续

  各招考单位根据考生考察、体检及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依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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