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①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下载面试准考证,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2年11月22日8:30至2012年11月23日16:00.
②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含说课),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3.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合格线60者不予录用。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统一组织实施。考生于2012年12月7日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体检。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南开政务网:http://www.tjnk.gov.cn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http://www.nkedu.or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22-27459983
监督电话:022-27459975、022-27586592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