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注:招聘期间的安排如有变化,一切通知将公布在天津瑞景中学校园网(http://www.ruijing.org)。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6681098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6681080
2012年天津市瑞景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备 注 | ||||||
学科专业 | 学历 | 知识要求 | 能力要求 | 身体条件 | 性格要求 | 任职资格 | ||||
1 | 政治教师 | 2人 | 政治学 | 本科以上 | 具有深厚的学科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 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 | 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 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合作倾向及团队意识 | 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 | 1.同等条件下,高一层次学历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考虑。2.调动人员需40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
2 | 体育教师 | 2人 | 体育学 | 本科以上 | ||||||
3 | 化学教师 | 1人 | 化学专业 | 本科以上 | ||||||
4 | 心理教师 | 1人 | 心理学 | 本科以上 | ||||||
5 | 网络信息技术管理实验员 | 1人 | 网络信息技术管理 | 本科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