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水路考点:船舶营运数量指标
船舶营运数量指标表示船舶营运活动应达到的数量要求或已达到的数量,它包括船舶运输量指标与船舶生产能力指标。
(一) 船舶运输量指标
是指历期内船舶从事营业性生产的计划任务或实际完成的客、货运输工作量,包括客运量P(人)、货运量Q(吨)及客运周转量PL(人公里或人海里)、货运周转量QL(吨公里或吨海里)。
经典例题:某船装载100人,从A港到B港,两港间距离为1000海里。则客运量是100人;客运周转量是100人×1000海里=100000人海里。
船舶运输量一律按到达量进行统计,计算运量和运输距离时,应以货物运输单据记载的实际货物重量或客票记载的人数与运距为依据。为了综合反映船舶运输工作量情况,在船舶运输中也采用换算周转量指标。换算周转量在数值上等于货物周转量与旅客换算吨周转量之和。
(二) 船舶生产能力指标
船舶生产能力指标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使用船舶最大运输能力的指标。它包括船舶实有数(船舶保有量)和船舶运用情况指标。
1. 船舶实有数(船舶保有量)
是反映船舶生产能力的主要要素,计量单位有艘、定额吨位、定额客位及定额功率(马力)。
艘数(m)是指船舶实有数,是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数量。
定额吨位(D定)是指船舶装运货物的额定载货吨数。
定额客位(M)是指用于载运旅客的铺位与座位的合计数,不包括船员自用的铺位。
定额功率(N)是指船舶主机的额定功率,蒸汽机为指示功率,内燃机为轴功率。
2. 船舶运用情况指标
船舶只有投入运营才能形成生产力,所以只有将船舶保有量与运用时间结合起来,才是船舶实际的生产能力。船舶运用情况指标包括船舶营运时间、船舶空间位移情况与船舶吨位(客位、马力)次数等。
(1) 船舶营运时间
一艘船泊历期(计划期或报告期)内的总时间称为在册时间,包括营运时间与非营运时间。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册期内船舶技术状态完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即等于在册时间减去非营运时间。
一艘船的营运时间等于各航次时间之和。它包括航行、停泊和其他工作时间。
非营运时间指船舶因技术状况不良而不能从事运输生产的时间,它包括修理、待修、等待报废、航次外的检修和洗炉等时间。
(2) 船舶空间位移情况
船舶空间位移情况指标等于船舶吨位(客位、马力)与其航行里程(包括重航和空航)的乘积,并用船舶吨位(客位、马力)公里(海里)表示。船舶载重载和空载航行时,应分别计算重航、空航船舶吨位公里。
(3) 船舶吨位次数
船舶吨位(客位、马力)次数等于营运期内船舶航次数与相应的船舶吨位(客位、马力)的乘积。航运企业某种船型在营运期间内的总吨位次数等于各货船吨位次数的总和。这一指标不仅可以反映船舶的周转情况,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时间、空间因素对船舶设备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