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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考点:包装物销售的检查

2012-10-18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财政税收考点:包装物销售的检查

  

类型 税务账务处理
(1)随同货物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属于价外费用,应计征增值税。取得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
(2)租金 销售货物的同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属于价外费用,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单独出租包装物收取租金 租金收入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应按照租赁业征收5%的营业税。
(3)押金 一般商品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审查:

  ①审查包装物收入有无计税;

  ②审查包装物的押金金额是否正确;

  ③审查会计核算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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