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复习资料 > 学习资料 > 经济师 > 中级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2012年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考点:非税收入的内容

2012年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考点:非税收入的内容

2012-10-17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财政税收考点:非税收入的内容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收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1. 行政事业性收费

  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政府收费收入通常包括规费和使用费两大类。

  2. 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一般具有设定程序规范、来源特定,具有专门用途等特点。

  3.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利用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4.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等等。

  5.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6. 彩票公益金

  7. 罚没收入

  8. 以政府名义接收的捐赠收入

  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9.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10. 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