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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考点: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

2012-10-14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经济基础考点: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

  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是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有: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合理调节地区间财力分配;坚持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整体设计与逐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部门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等收入。

  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不含各银行总行、铁道、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缴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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