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三十五、其他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现行立法基本肉容,并能够应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领域的法律实务问题。
考试内容
(一)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侵权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商标的概念和种类,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保护。
(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对象,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的概念和范围,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的法律规定,争议解决的途径,解决争议的几项特殊规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立法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五)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产品、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责任的概念,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