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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3日至8月17日(二)

2012-10-13  来自于:课评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详见附件3),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务必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填涂)试卷(科目)代码,如未填涂或填涂错误试卷(科目)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题本可作草稿纸。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由于采用网上报名,考试结束后资格复核的方式,请考生认真阅读、理解报考条件,并如实填写报考资料,考试管理机构只是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资料安排考试,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最终确认审核。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成功支付考务费后须即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见附件2)交单位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待办证时用。

  (二)相片采集注意事项

  1. 考生网上填写个人资料后,打印照相凭条到指定照相馆(见附件4)照相,并由该照相馆在24小时内直接将相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或考生自行携带符合规格的相片(见附件5)电子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联系电话:83543605)核对后上传相片。

  2. 在报名流程中,必须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和成功上传相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交费。

  3. 已在报名系统指定照相点成功上传相片的考生,本次考试可使用原有相片,无须重新采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2012年10月29日9:00-11月2日17:00期间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收费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每科按50元收取。考务费的缴交原则上要求由考生网上报名时利用银联或易宝支付系统网上缴费,未能在网上成功缴费的,可在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前,持本人网上已确认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以下地点办理缴交考务费手续:1. 广东省计算机网络安全协会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华路26号一楼,联系电话83851967)。2. 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联系电话:85597377)。

  (五)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考生请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查询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