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外邮政市场准入管制概况
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放松了邮政业的市场进入规制,允许企业在邮政专营权范围之外的邮政领域开展竞争,从而打破了邮政部门的独家垄断经营。
有序、可控地开放邮政业市场的国家,邮政的运行效率最高,效益最好
(一)国外邮政市场准入管制模式
【复习回顾】
电信市场准入管制主要通过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来实现。
1.颁发邮政业经营许可证——欧盟
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进行许可证管理,是国际上采取的通常做法
许可证分类:
n一般许可的市场准入制度:包裹、快递等竞争性业务
n特别许可证制度:在普遍服务范围内且在专营范围以外的邮政业务
2.取消许可证制度,完全开放市场——阿根廷、瑞典、芬兰、新西兰
欧盟一直积极推动邮政自由化进程,但近年来,却出现了加强对本国以开放市场的管制,甚至延长邮政专营权的情况。
2007年欧盟决定将欧盟邮政业市场完全开放的时间由2009年推迟到2011年
欧盟各成员国对国内重量在50克以内的信函的专营权延长到2010年12月31日,对东欧新加入欧盟的国家和希腊则可以将该专营权保留到2012年以前。
(二)部分国家邮政市场准入管制
1.德国
2008年起全面开放邮政业市场。
市场准入条件:对任何以盈利为目的、为他方提供重量在50~1000克的信函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
2.美国
在WTO相关协议中,美国对外没有承诺开放普遍邮政市场,对信函(一类邮件和标准邮件)实行专营
20世纪70年代末,在里根政府“解除管制”的时代,一部分信件快递业务交给非邮政企业经营,开始放开快递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