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要求
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总体要求内容应“全面”、“概括”;文字应简洁、准确;采用图表、照片;原始数据、全部计算过程等不必在报告书中列出,必要时可编入附录;参考文献按发表时间次序由近至远列出目录。
2.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要求环评工作需要较长的工作周期,有些工作不可重复,为减少工作失误,要求首先编制“评价大纲”——环评的工作方案、调查方案、监测方案、预测方法和评价方法等。
3.工程分析的原则资料、数据通过复核校对后引用;可定量表述的内容尽量给出定量结果。
4.环境现状调查的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特点,确定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范围,并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数。
5.环境影响预测的原则
6.方法及其应用原则单项评价方法——是以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为依据,评定与估价各评价项目的单个质量参数的环境影响。注意预测值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评价某个环境质量参数在不同情况下的预测值;单项评价应有重点。考试大
多项评价方法——适用于各评价项目中多个质量参数的综合评价。注意重点选择适当的质量参数进行评价。
7.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编写原则“客观”
第三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时段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2.2004年国家发改委与国家环保局联合发文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
1.技术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
行业主管部门预审
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2004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局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分级审批权限”——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省级环保部门审批、地市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时限和重新报批审批时限60、30、15天内;重新审核——10天内。
“两种特殊情况”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
“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先评价)建设、运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2.重大变化,出现不符合审批文件的情形(3点)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内容——主要针对建设项目的变化进行补充预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