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掌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分类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分为: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
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12类行业)(均属保护性和敏感性行业)
1、农、林、牧、渔业
(1)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养殖、种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开发、生产
(3)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2、采矿业
(1)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
(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3)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3、制造业
(1)饮料制造业
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
(2)医药制造业
1. 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和《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2. 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灸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4)专用设备制造业
武器弹药制造
(5)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开口式(即酸雾直接外排式)铅酸电池、含汞扣式氧化银电池、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制造
(6)工业品及其他制造业
①象牙雕刻②虎骨加工③脱胎漆器生产④珐琅制品生产⑤宣纸、墨锭生产⑥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
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空中交通管制公司
(2)邮政公司
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社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