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复习资料 > 学习资料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2013-8-17  来自于:课评集

  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可以采取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性监督检查的形式。经常性监督检查是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专项性监督检查是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某个环节或某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应当采取专项性监督检查方式。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对举报或投诉,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署名举报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在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依法做出处理后,应当将核实、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听取意见。对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匿名举报的材料,有具体事实的,应当进行初步核实,并确定处理办法,对重要问题的处理结果,应当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没有具体事实的,可登记留存。

  (三)对投诉人的投诉,应当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汇报或意见;

  (二)查阅与活动有关的文件、合同和其他有关材料;

  (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核实;

  (四)其他适当方式。

  第十四条评价机构违反本规定的,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缩减评价范围、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取消评价资质,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技术评估机构违反本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意见无效或者取消该技术评估机构承担评估任务的资格。

  第十六条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规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非法收受财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还所收受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暂停业务或注销登记;对技术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或评估专家,可以取消其承担或参加技术评估工作的资格。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录不良信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处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下一页]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妤犵偛顦甸弫宥夊礋椤掍焦顔囬梻浣告贡閸庛倝宕甸敃鈧埥澶愬閻樼數娼夐梻浣稿閸嬪棝宕抽妷銉庢盯宕ㄧ€涙ǚ鎷洪梺鍛婂姇瀵爼骞嗛崼銉︾厵闁告劕寮堕幑锝囩磼椤旇偐澧︾€规洖宕埥澶娾枎韫囧海绱﹀┑锛勫亼閸婃牠鎮ч鐘茬筏濞寸姴顑呴崙鐘绘煏閸繃宸濈痪鎯с偢閺岀喖骞忕仦鐣屽帿闁诲孩鐔幏锟�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妤犵偞鐗犻、鏇㈡晝閳ь剛澹曢崷顓犵=濞达綀鍋傞幋婵冩瀺闁绘ê鍘栫换鍡涙煏閸繂鈧憡绂嶉幆褜娓婚柕鍫濋娴滄繄绱掔拠鑼ⅵ闁靛棔绀侀埢搴ㄥ箣濠靛洨鈧娊姊洪崨濠庢畼闁稿鍋ら、娆撳磼濞戞绠氶梺缁樺姦娴滄粓鍩€椤掍胶澧い顐㈢箲缁绘繂顫濋鈧崑宥夋偡濠婂啰绠绘鐐差樀楠炴﹢顢欓懞銉︻仧闂備浇娉曢崳锕傚箯閿燂拷 QQ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瑰瀣捣閻棗銆掑锝呬壕閻庢鍠氶弫濠氥€佸Δ鍛劦妞ゆ帒瀚ч埀顒佹瀹曟﹢顢欓挊澶屾濠电姰鍨归崢婊堝疾濠婂牊鍎庢い鏍仜閺嬩線鏌熼崜褏甯涢柡鍛倐閺屻劑鎮ら崒娑橆伓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閻戣姤鍤勯柛顐f礀閸屻劎鎲搁弮鍫濈畺婵☆垯璀﹀ḿ鈺傘亜閹烘垵鈧懓鈻撻幆褉鏀芥い鏂款潟娴犳粓鏌涚€n偅灏伴柕鍥у婵偓闁挎稑瀚崳浼存倵鐟欏嫭绀€鐎规洦鍓濋悘鍐╃節閻㈤潧孝闁稿﹤缍婇、娆撳磼濞戞绠氶梺缁樺姦娴滄粓鍩€椤掍胶澧い顐㈢箲缁绘繂顫濋鈧崑宥夋偡濠婂啰绠绘鐐差樀楠炴﹢顢欓懞銉︻仧闂備浇娉曢崳锕傚箯閿燂拷 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閹间礁纾绘繛鎴欏灪閸嬨倝鏌曟繛褍鍟悘濠囨椤愩垺澶勯柟灏栨櫅闇夐柡宥庡幗閻撳繐鈹戦悙鑼虎闁告挸澧介幉鍛婃償閳藉棗娈梺鍛婃处閸嬪棝寮抽崱娑欑厓鐟滄粓宕滃☉娆戠彾闁哄洨鍠嗛崑鍛存煕閹般劍娅囬柛娆忔濮婅櫣绱掑Ο鑽ゎ槬闂佺ǹ锕ゅ﹢閬嶅焵椤掍胶鍟查柟鍑ゆ嫹 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闁汇値鍠楅妵鍕冀椤愵澀绮堕梺鎼炲妼閸婂潡骞冪憴鍕闁规鍠氬崗闂備焦瀵х换鍌炲箟濮椻偓瀵噣宕煎┑鍫濆Е婵$偑鍊栫敮鎺斺偓姘卞厴瀵偆鈧綆鍠楅悡蹇擃熆鐠虹儤顥炴繛鍛崌閺屸剝鎷呴棃鈺勫惈闂佸搫鐭夌紞渚€鐛鈧幖褰掝敃閵忊剝鏆橀梺鑽ゅ仦閻旑剟骞忛敓锟� 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閹间礁纾婚柣鎰惈閸ㄥ倿鏌涢锝嗙缂佺姳鍗抽弻鐔虹磼閵忕姵鐏堢紒鐐劤椤兘寮婚悢鐓庣鐟滃繒鏁☉銏$厓闂佸灝顑呴悘锔剧磼缂佹ḿ娲寸€规洖宕灒闁告繂瀚闂傚倷绀侀幖顐︻敄閸℃稒鍎庢い鏍仜閽冪喐绻涢幋娆忕仼閹喖姊洪棃娑辨Ф闁稿孩妞藉畷婵囧緞瀹€鈧壕钘壝归敐鍤藉綊鍩€椤掆偓閹芥粎鍒掗弮鍥ヤ汗闁圭儤鍨堕悗顒勬⒑閻熸澘鈷旂紒顕呭灦瀵煡骞栨担鍦弳闂佺粯娲栭崐鍦偓姘炬嫹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辅导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