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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与承销判断题:公司分立前有关债务规定

2013-7-14  来自于:课评集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判断练习题:

  1.凭证式国债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

  2.2005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对金融债券的发行行为进行了规范,发行体也在原来单一的政策性银行的基础上,增加了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3.2006年1月1日实施的经修订的《证券法》在发行监管方面明确了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界限。()

  4.我国的企业债券特指地方企业债券。()

  5.《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就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管理、保荐职责、保荐业务规程、保荐业务协调、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的规定。()

  6.证券公司应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集中管理和控制,对投资银行项目实施合理的项目进度跟踪、项目投入产出核算和项目利润分配等措施。()

  7.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拥有补充召集权和补充主持权。()

  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l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公司为公司股东(含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可参加表决。()

  10.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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