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一、可靠性最基本的要求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会计提供的信息应具有可检验性,经得起检验。
二、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以便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可比性包含一致性。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指的是经济实质,形式指的是法律形式,此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以经济实质为准,而不受法律形式的制约。
六、重要性
在评价某项目的重要性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一般来说,可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综合考虑。
七、谨慎性
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